弱势群体打官司免交受理费 全省法院践行“三项承诺”制定实施意见
前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省法院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落实“三项承诺”,将成为我省法院的工作主线。
“三项承诺”是省高院于今年年初,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三项承诺”即“努力做到不使有诉请 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承诺。
昨天公布的“三项承诺”实施意见,核心是以人为本。记者看到,在53条实施意见中,为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对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开诉讼“绿色通道”,规定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同时,也对下列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准许缓交受理费:(1)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当事人;(3)因假种子、假化肥等受损害以及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农村当事人。
而在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诉讼效率方面,基层人民法院将开设立案专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对书写诉状有困难的群众应当准许其口头起诉;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可上门立案、就地审判。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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